4.2.3 服务技能
4.2.3.1 生活照顾
养老服务人员应了解生活照顾的基本常识,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,对老年人的生活开展照顾。
生活照顾基本技能应包括:
老年人居室的日常归整、清洁、消毒;
幫助老年人清洁个人卫生(如洗头、洗澡、清洁口腔、修剪指甲和归整仪表仪容等);
衣物的清洗与保养;
照顾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生活;
科学、合理配制饮食;
及时、准确配送饮食;
合理运用基础家用电器、炉具和炊具;
帮助老年人开展正常进食、饮水、排泄和给药;
对老年人的情况开展查看;
常见疾病的预防和陪护;
老年人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及时呼叫救援。
4.2.3.2 病人居家护理
养老服务人员应了解病人居家护理的基本常识,按照老年病人的病情、医嘱及心理特点,照顾其饮食和起居,为老年病人创造清洁、舒适、安全的休养环境。
病人居家护理基本技能应包括:
老年病人的卫生护理;
了解制作流食和半流食的方法;
了解体温计、血压计的操作方法;
了解冷敷、热敷等护理技术。
4.2.3.3 保健养生指导
养老服务人员应了解保健养生基本常识,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,对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开展保健养生指导,幫助老年人了解保健知识,塑造健康观念,解除或减轻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不利因素,预防疾病,促进健康,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。
保健养生指导基本技能应包括:
对老年人常见疾病、多发病和传染病的咨询与预防指导;
对老年人生活习惯的健康指导。
4.2.3.4 康复护理
养老服务人员应了解康复护理基本常识,按照老年人疾病特点,按照医护人员的要求,帮助老年病人开展康复锻炼。
康复护理基本技能应包括:
幫助特殊老年人开展肢体被动运动;
指导老年人运用各类健身器材;
帮助开展个体康复计划的实施;
帮助老年人开展闲暇活动。
4.2.3.5 心理/精神慰藉
养老服务人员应了解心理/精神慰藉的基本常识,按照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,对老年人的心理开展护理指导。
心理/精神慰藉基本技能应包括:
向老年人讲解心理保健知识;
查看老年人情绪变化,并能对老年人开展心理疏导;
与老年人开展情感交流并予以心理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