养老服务设备规定
总体规定
养老服务设备应按照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安全、卫生、经济、环保的规定合理确定。
供电系统、给排水、通风系统、消防安全、通讯设备、照明灯具等基础设施应遵循安全规定,应按照网络服务 和信息化管理,敷设线路,预留接口。
开展养老服务的室内外场所应全面禁烟,且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。
场地规定 养老服务设备场地规定如下:
(a) 面积规定:街道(镇)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五百 ㎡,可依托于社区其他公共服 务机构或设施设置或按照功能分散设置;
(b) 无障碍规定:应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,无障碍设计应遵循GB 50763的相关规定;
(c) 适老化规定:
养老设施建筑设计应遵循 GB 50867 的相关规定;
城镇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应遵循 GB 50340 的 相关规定;
老年人单独停留的房屋,如卫生间、浴室等,应设有紧急呼叫装置;
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应无尖角凸出部分,墙、桌、椅等锋利边角应包裹防撞条;
养老服务场地应该有防范老年人摔倒的防滑垫、防滑布等相关设施;
卫生间地板应易清洗、不渗水、防滑和防跌,卫生洁具宜选用浅色,门锁能双向开启, 蹲式厕位应配坐便椅。
装修设计要求
建设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应遵循GB 50222的规定。
各类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居住建筑设计应遵循GB 50340的相关规定。
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遵循GB 50189的相关规定。
室外建筑地板设计应遵循CJJ 169的相关规定,室内外建筑地板设计应遵循GB 50037的相关规定。 室内外地板应该有防滑设计,并遵循JGJ/T 331的相关规定。
坡道、台阶、扶手的设置应遵循GB 50763和GB 50340的相关规定。
公共信息标志应遵循GB/T 10001.1和GB/T 10001.9的相关规定,宜文字、图标相结合,便于 老年人辨认场室。
建筑设计应做到色调温馨、简洁大方、自然舒适、统一标识;功能室宜使用大色块或主题色 设计,便于老年人按照色块记住房屋位置。
室内装修应遵循无障碍、卫生、环保和温馨的规定。
室内外通道墙面阳角宜做成圆角或切角,下部宜作0.35 m高的防撞板。
尊重老年人,保护隐私权,对有有可能暴露老年人隐私权的养老服务应该有遮挡、防护措施。
电源开关应当选宽版防漏电式按键开关,高度宜离地板1.00 m~1.20 m,室内外应当选用安全型插 座,插孔距地板高度宜为0.60 m~0.80 m。